区教育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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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

瓯海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直接分管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陈宏,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现任瓯海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任瓯海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瓯海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瓯海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瓯海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瓯海区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瓯海区纪委常委、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瓯海区纪委常委、温州市瓯海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党委委员、温州市瓯海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瓯海区潘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两新工委书记等职。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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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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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政务公开、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文史建志、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负责对外联络和教育宣传信息、网络与信息化规划管理,指导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考级考核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牵头党代表、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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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加强全区学校(单位)党的建设,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牵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和妇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指导教师编制、师德师风、待遇保障、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教师人事代理工作。指导全区教师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退(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联系指导教育学术社会团体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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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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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开展教育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开展课题、课程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成果推广工作。协助行政机关拟订全区教师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干部和教师培训管理以及名师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拟定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信息化应用推广和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教师业务能力、教师培训质量的评价与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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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组织高职单招考试和招生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工作;负责非学历证书考试及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本区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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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区委提出的“科教新区”战略,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编制教育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检查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初中及初中以下教育机构和审核报批高中以上教育机构的建立、撤销和调整;负责管理和指导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承办全区教师职务评聘、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的人才交流工作。

  (五)指导全区教育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六)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财务、基建以及教育资产;负责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区高校、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升高招生工作。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区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和图书设备的配备工作。

  (十一)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合署负责全区教育督政和督学工作,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省教市育督导室和区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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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8518560

  • 联系电话:

    0577-88596661

  • 传??真:

    0577-88520094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 地??址:

    瓯海区古岸路3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