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学技术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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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余聪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挂钩联系景山街道、新桥街道、南白象街道、开发区开南片。

曾任区妇联职工、妇儿部副部长、妇儿部部长;南白象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兼);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等职。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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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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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全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拟订科技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实施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建设科技合作载体。联系服务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指导大院名校等创新载体引进。协同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指导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助推进高教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科技人才、智力、技术引进工作。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发展。承担科技金融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承担科技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 科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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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管理。组织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申报,负责科学技术奖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园区建设。负责农业科技企业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扶贫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负责企业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产业增加值等相关工作。

  •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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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监督。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科技改革绩效评估与目标考核工作及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组织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组织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信访和群团工作及工会等工作。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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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区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组织申报、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参与科技管理平台建设。

(四)拟订全区科技创新环境营造、条件建设和研发支持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六)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七)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助推进高教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八)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服务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

(九)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区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

(十)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科技改革绩效评估和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审核转报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技诚信建设。

2.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改进项目评审管理、科研机构评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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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8525725

  • 联系电话:

    0577-88533117

  • 传??真:

    0577-88526012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地??址:

    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楼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