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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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向波

瓯海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四级调研员。

主持局全面工作。

曾任瓯海区南白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职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瓯海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干事;瓯海区委办综合科秘书、副科长、科长,瓯海区农村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瓯海区梧田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副主任(兼);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长级)、党委委员,泽雅镇党委副书记,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长级)、党委委员;南白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茶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两新工委书记(兼);瓯海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等职务。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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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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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信访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教育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考核考绩工作。

  • 人才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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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全区政府部门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拟订全区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区级国资营运公司招聘方案的备案审核以及录用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人才中介平台建设管理。推动国际人才交流合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内外人才交流有关活动。牵头推进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和资格考试初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推进全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博士后工作,会同推进留学回国人员来瓯工作、创业。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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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瓯海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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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区级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权益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区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跨制度转移衔接工作。

    (三)负责机关事业人员退休待遇核定、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开展企业年金、社保扩面、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遗属供养的待遇核准支付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养老、工伤保险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六)协助承担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稽核和内控审计工作。

    (七)承担全区人力社保信息系统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及安全防范;承担全区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协助指导各社银网点做好社保经办业务工作。

    (九)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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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创业以及失业保险公共服务。

    (二)协助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三)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落实全区失业保险政策,开展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协助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工作。

    (五)承担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辅助性工作。

    (六)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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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拟订相应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瓯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加强校企培养合作,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及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组织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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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电话:

    0577-86098112(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 联系电话:

    0577-88580076

  • 传??真:

    0577-88529986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7-9楼(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南侧)